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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收藏!关于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12.24 作者:中和刚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1、造价审核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3国家建设部第74号信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

  1.4中价协[2002]第16号《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

  1.5中价协[2002]第15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1.6国家财政部财建字[2004]369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定办法》;

  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1.8施工同期当地相关工程造价的政策和规定文件;

  1.9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10《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1.11其他相关文件等。

  2、工程量清单的审核

  性质和内容:

  工程量清单是把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准备实施的全部工程项目和内容,按工程部位、性质以及它们的数量、单价、合价等列表表示出来,用于投标报价和中标后计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工程量清单是承包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审核的重点:

  2.1工程量清单特征(部位、规格、做法、材质)描述是否与规范不符、是否准确、所涉内容是否存在遗漏;

  2.2工程量清单的工作量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漏项;

  2.3同类构件因不同特征对单价和措施费用产生影响,是否分开计列工程量清单项;

  2.4编制说明(工作范围、编制依据、特殊要求、清单对图纸做法的修改、甲供材和专业分包说明等)表述是否全面,是否准确;

  3、招标控制价的审核

  性质和内容:

  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审核的重点:

  3.1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2施工技术措施是否合理;

  3.3是否考虑工程所在地区的现场条件、经济条件;

  3.4是否考虑相关的包干因素、风险因素;

  3.5是否与现行的清单规范要求相符。

  4、招标文件的审核

  性质和内容:

  招标文件是发包方在对各个欲参与投标的承包单位进行资格预审通过以后,编制本项目中的建设思路,造价,人员选派,工程进度安排等要求的文件,以方便承包单位按要求进行报价的文件。

  审核的重点:

  4.1审核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全面、准确地表述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

  4.2审核招标文件是否全面、准确地表述招标人的实质性要求;

  4.3审核暂定价格或甲供材的价格是否合理;

  4.4审核评标方法及标准是否合理;

  4.5审核招标文件规定是否符合现有的造价规范要求;

  4.6制订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计价方式,计价标准,是否与08清单规范相统一;在表述上是否全面、准确,是否存在后期结算产生歧义的漏洞;变更和索赔的计价标准是否与招标的计价标准相统一;

  5、投标文件商务标的审核

  性质和内容:

  投标书是指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书的条件和要求,向招标单位提交的报价并填具标单的文书。它是投标单位在充分领会招标文件,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调查的基础上所编制的投标文书,是对招标公告提出的要求的响应和承诺,并同时提出具体的标价及有关事项来竟争中标。其中投标价(投标书中的商务标)是造价控制的方面。

  审核的重点:

  5.1审核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5.2审核投标报价是否真正符合市场竞争的要求;

  5.3审核是否存在围标、串标、抬标等现象;

  5.4审核是否采用不平衡报价;

  5.5审核报价数据是否准确;

  5.6审核工程量清单报价子目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相一致。

  6、施工合同的审核

  性质和内容:

  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审核的重点:

  6.1审核合同工程造价计算原则、计费标准及确定办法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2审核合同的进度款支付比例、方式、时限是否合理;

  6.3审核预付款的比例、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是否合理;

  6.4审核工程价款的调整方式、变更和索赔的计价标准是否合理;

  6.5审核是否约定风险范围、幅度及超出范围的调整办法,办法是否合理;

  6.6审核是否约定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6.7审核工程进度、质量的奖惩条款是否合理。

  7、设计变更、现场变更引起的价款变更审核

  变更和签证性质和内容:

  7.1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的各类设计变更和现场变更等技术性变更,包括为各种现场变更令、技术变更、现场变更要求等。主要内容是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性质、标高、基线、位置、尺寸;

  7.2工程进度变更:项目特性是范围广、环节多、多接口、各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相互影响,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项目实施进度的变更。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7.3工程项目的变更:调整总承包合同工作范围内项目,增加或取消分项工程;

  7.4附加和辅助工作:在实施工程中所必需的附加、辅助工作和相关服务,这种变更性质为总承包工作范围内的新增工作内容。内容多为检验、配合辅助工作。

  审核的重点:

  7.5审核变更内容的真实性

  通过现场实际勘察和基础资料查阅,审核变更洽商内容是否真实、合理;

  审核变更洽商内容是否与合同施工内容有重复;

  审核变更签证是否为后期补办签证;

  审核变更是否已全部实施。

  7.6审核变更价款的准确性

  审核变更价款调整办法是否与合同对价款调整的约定相符合;

  审核变更部位的工程量增减计算是否正确,原设计图没实施部分工作量是否得到进行扣除;

  审核变更价款的确定原则是否准确: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应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此类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应按与合同单价水平一致的原则确定新的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7.7审核变更价款是否得到追索。

  变更发生后,分析变更的原因,明确责任。

  因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造成的变更,变更费用不予考虑,由施工单位自负。若对工期、质量、投资效益造成影响,是否对施工单位进行反索赔;

  因设计部门的错误和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应根据不同情况与设计单位协商追索;

  因监理部门责任造成损失的,是否协商扣减监理费用。

  7.8对预变更方案进行测算,给予相关费用咨询意见.

  在实施过程中,我方将对预变更的子项进行造价测算,进行造价评估,及时提交变更分析报告,为建设单位决策提供参考和决定。

  8、索赔与反索赔的审核

  索赔、反索赔性质和内容:

  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包括主要内容:

  8.1当事人违约。

  业主违约:未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基础资料,导致承包人不能及时开工或造成工程中断;未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款,或不再继续履行合同;下达错误指令,提供错误信息,协调不力造成的损失。

  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期限完成合同内容,承包人因不当行为给发包人造成损害。

  8.2不可抗力事件。

  在施工过程中遭遇到业主资料未提到和无法预料的地质变化、洪水等自然事件引起的索赔;

  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变更,政局的变化、战争状态、罢工等社会事件引起的索赔。

  8.3合同缺陷。

  因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表述矛盾、合同的错误导致索赔;因设计文件错误,造成工程报废、返工、窝工。

  8.4第三方原因。

  与工程有关的第三方问题而引起对本工程不利影响导致索赔:现场第三方施工施工造成的破坏,施工场地够造成相互干扰等。

  8.5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导致索赔。

  材料价格和人工工日单价的大幅度上涨因素;

  货币贬值因素;

  外汇汇率变化因素等。

  审核的重点

  8.6审核索赔的合理性。

  审核施工单位索赔证据是否确凿;

  审核索赔的依据是否充分;

  审核索赔的责任是否明晰;

  审核索赔是否符合时效;

  审核施工单位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是否采取控制措施。

  8.7审核索赔金额的准确性。

  索赔金额处理宗旨是对承包商实际损失的补偿,承包商不能因此而额外受益。

  审核索赔计算值是否准确;

  审核间接费是否区分不变和可变部分,是否只对可变部分间接费进行补偿;

  审核因外部经济环境、工期变化引起的索赔时,阶段划分是否准确,市场价格选用是否合理,是否与合同相关约定相符合。

  8.8审核是否进行反索赔。

  审核业主是否对承包商拖延工期进行反索赔;

  审核业主是否对承包商质量缺陷进行反索赔;

  审核业主是否对第三方对业主造成损害进行反索赔;

  审核业主是否对承包商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反应、记录。

  8.9审核是否进行索赔风险转移和索赔事件预防。

  审核业主是否为抵挡风险,开展风险转移工作,如投保建安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

  审核业主是否要求承包人对其自身的人员财产投保,以转移部分业主的风险;

  审核是否进行履约检查,业主履约是否存在不足,是否采取弥补和预防措施,是否为对方履约创造适当条件。

  9、隐蔽工程、工程量现场签证的审核

  隐蔽工程及经济签证性质和内容

  隐蔽工程是指地基、电气管线、供水供热管线等需要覆盖、掩盖的工程,本项目主要为吊顶、护墙、楼地面、外墙保温、幕墙、墙面砖、结构钢筋、电气管线、供水供热管线等隐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是指隐蔽工程完工后建设方开具给承包方的工程量证明,承包方根据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可作结算的参考依据。

  工程量现场签证

  现场施工的时候经常有因甲方的原因而导致返工而增加现场工作量,但在图纸上是显示不出来,需要做好现场签证,为最终工程结算的前期基础工作。

  审核的重点

  9.1隐蔽工程审核

  审计人员对隐蔽工程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

  审核手续是否符合程序要求;

  审核签字是否齐全有效;

  审核隐蔽内容是否真实;

  审核参与单位和人员符合合同约定;

  审核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范围是否符合规定。

  9.2现场工作量签证审核

  属索赔中的一部分,前述在变更和索赔中已作详细介绍。

  主要是驻场审计人员审核工作量的真实性。

  10、业主零星委托工程项目的审核

  业主零星委托工程性质和内容

  主要为满足项目建设的要求,与项目配套建设或临时实施的小型建安工程。这种工程的特点是项目种类繁杂,专业的涉及面广,项目造价较小。

  审核的重点

  10.1重视前期预算审核。

  由于零星工程的特点,大部分可采取总价包干的计价方式,因此对前期预算的审核控制造价的重要一环。

  10.1.1注重单价的审核

  零星工程项目的内容多以修缮、整改为主,内容繁杂,确定的单价不一定能在现行定额标准中找到对应的子目。因此在审核中,对施工申报单价合理性的分析尤其显得重要。

  10.1.2注重综合报价的审核

  在零星工程中,多存在零星拆除与废物、余泥外运等零散不易计量的部份。此时施工单位可能把所有有关的工作内容打包,以一项综合价进行申报。审核时应对综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10.2注意零星工程和总包工程的关联性。

  在临时实施的工程中,可能会发生与总包等其他项目存在交叉的情况.审核时应对各参建单位的施工内容进行核对,对交叉的工作量应给予剔除或转而追偿。

  11、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

  性质和内容

  主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按逐月(或形象进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的各项费用总和对施工单位拨付的款项。

  审核的重点

  11.1审核进度款拨付条款设置是否合理;

  11.2审核进度款拨付是否按合同条款约定要求进行支付;

  11.3审核进度款拨付的基础资料是否真实和合法;

  11.4审核进度款拨付的工作量、单价、费率是否准确;

  11.5审核进度款时,是否对预付款及时扣回。

  文章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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